(请以报名当年的招生通告及附件表格信息为准)

  一、招收条件
  1.浙江大学事业编制(含医学院,不含附属医院医务编制人员)职工子女,具备浙江大学工作证,学校工资单。
  2.浙江大学学科博士后子女,具备浙江大学工作证、校工资单。
  二、登记条件
  除“招收条件”以外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