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幼儿园大华西溪风情分园2018年秋季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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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原则

  根据《余杭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公民办统筹”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1.年龄范围
  早教班:2015年9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小班: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2.条件范围
  第一批: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大华西溪风情小区(五常街道户籍的适龄幼儿,住户一致)
  第二批: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大华西溪风情小区(余杭区户籍适龄幼儿或父母一方在余杭区缴纳社保的适龄幼儿)
  第三批: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购房于大华西溪风情小区的适龄幼儿或父母一方在余杭区工作并持有《高级人才证》的适龄幼儿

三、收费标准
  根据办学成本核定,经物价局备案。
  小班(双语):保育费4500元/月(符合条件的大华业主),5500元/月(非大华业主),伙食费15元/天,代管费80元/学期
  早教班:保育费3000元/月(符合条件的大华业主),3600元/月(非大华业主),伙食费7.5元/天,代管费80元/学期

、招生程序  
  1.预报名(公众号报名和现场报名二者选一即可)
  (1)公众号报名:扫描下方入学申请二维码,获取申请表,填写后提交。同时下载并填写《浙大幼儿园大华西溪风情分园入园登记表》,通知来园材料审核时务必携带。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5月9日
  
  (2)现场报名和交流咨询(幼儿园大厅)
  报名时间:2018年5月12日(周六)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00
     
  2.材料审核和交流

  根据上述两种报名方式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和优先招收批次的幼儿名单,届时电话通知家长进行材料审核和交流。
  请家长来园时务必带上孩子和《入园登记表》,同时提供房产证、父母双方及孩子户籍本、适龄幼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父母双方身份证、高级引进人才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幼儿园二楼会议室。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未按时来园视作自动放弃。

  3.办理录取手续 
  根据上述材料审核情况按批次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招生咨询电话  
  园办:0571-85859828               
 
 
                      

浙大幼儿园大华西溪风情分园
2018年5月

来源:大华西溪分园  作者: 园办  编辑:  
时间: 2018-05-04 10:19:23